问题已解决

请问各位老师 本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购入A商铺65万,到目前已计提折旧5万。现出售A商铺,价税合计72万(价68,税款4万),增值税按(72-65)/1.05*0.05=3千征收(按税务出具调查报告)。 我做账分录应该怎么写 但是我们是按3千缴纳的增值税

84784973| 提问时间:2023 01/17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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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答:我们应该以下分录来处理: (1)应收税款3千元: 增值税收入3千元, 应收税款3千元。 (2)税收申报: 应纳税款3千元, 税收申报3千元。 拓展知识:增值税指的是在增值过程中收取的税收。增值过税是指增值或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经过一系列的加工或装配以及分销升值过程,在这一系列的加工或装配以及消费的过程中,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增值,传统的增值税是按价格的增值收取的税收,即按照出售的价格减去购买的价格的差价乘以税率所得的税收。
2023 01/17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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