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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出现什么情形时,上期期末余额不应直接结转至本期,而应当作出重新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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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当前期末余额的记账形式与上一期期末余额的记账形式不同时,上期期末余额不应直接结转至本期,而应当作出重新表述。比如,前期的期末余额为“借方余额”,而本期的期末余额是“贷方余额”,此时前期的期末余额不能直接结转至本期,而应作出重新表述:前期期末借方余额应结转至本期期末贷方余额。此时,将前期期末余额结转至本期期末余额,形式上表现为本期期末贷方从上期期末借方转入,具体可从本期期初借方余额减去本期期末贷方余额,结果就是上期期末借方余额结转至本期期末贷方余额的金额。
拓展知识:财务记账的基本原则是“借有必贷无”和“贷有必借无”,即所有的借方不得空缺,而贷方可以空缺,借方记账不可以大于贷方记账,贷方记账不可以大于借方记账。借方贷方要保持平衡,才能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及同步性。
2023 01/18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