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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的时候开了11万的专票,并且纳税申报了,二季度时发票退回,做了红冲,然后又重新开了11万的新发票,那第二季度纳税申报时怎么处理?是不是可以当做没有开票?

84784981| 提问时间:2023 01/18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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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在第二季度纳税申报时,一季度开的11万专票一定不能当做没有开票,因为其已经发生了业务交易。因此,在第二季度纳税申报时,要将一季度开的11万专票进行反登记处理,将其从总发票数中减去,另外再将二季度开的11万新发票登记上去,也就是将其累计到总发票数中,这样就能够将税款数准确纳入税收管理系统中,从而符合税务系统的要求。 另外,在纳税申报时,要认真检查发票,避免出现重复开票、虚开发票、作假发票以及漏税等问题,不仅能够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也能让纳税者在纳税申报中得到公正的税收待遇。此外,尽量避免最后期限前一起申报,为了更有效的把控税收申报,亦应尽早完成申报手续。
2023 01/18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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