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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支出直接形成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对应的材料费用不能加计扣除,但是不对外销售、是否可以加计扣除?

84784971| 提问时间:2023 01/18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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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不可以加计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营业成本不能作为减除项目,除非本法规定可以以其他方式减免税收。因此,研发支出直接形成产品对外销售的材料费用,不能加计扣除。 同时,企业在研发过程中,为了深入理解原理,也会开展辅助性研发活动,这些研发活动虽然没有直接形成产品,但是却是企业获得创新突破进步的前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可以减按照一定比例减除企业开支,所以这些研发支出也是可以加计扣除的。 拓展知识:研发费用减免税收的比例是按照企业自行决策的,但最低不低于15%,最高不超过75%,对于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可以提高减免比例到85%以上。
2023 01/18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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