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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对公付给对方3000,但是对方开票开3500,多余的金额不用付的,该怎么办

84785035| 提问时间:2023 01/18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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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这种情况即为“开票多付款”,首先,要明白这笔“多付款”是收支双方自愿一致达成的,并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其次,受益支付方可以要求发票方开具正确的发票,支付方单位有义务通知发票方按照3000元开具发票;最后,对于对方开票多付款的收支,双方均有义务采取财政、会计、税务等管理制度,进行细化管控,避免不当获利。 拓展知识: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如有超过规定期限加班付款及超额工资内容,仍应申请劳务费发票。且支付方在付款时,应依据实际收支状况,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023 01/18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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