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或者无需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本单位发生的对应支出以其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吗?这个收款凭证有金额方面的限制吗?

84785006| 提问时间:2023 01/19 09:13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或者无需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本单位发生的对应支出,可以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个收款凭证的金额是有限制的,如果金额在500元以下,则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果金额超过500元,则必须有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此外,在报销时,收款凭证必须与发票保持一致,报销金额不得超过发票金额,并且在报销过程中,必须要加盖报销单位的财务专用章,以保证报销的合法性。
2023 01/19 09:22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