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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已抵扣的专票要重新开,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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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一月已抵扣的专票要重新开的处理流程主要为:
第一步,提交原发票:纳税人应将已使用专用发票及其持有人确认的书面文件(如购销合同、销售凭证)凭证一体递交税务机关。
第二步,税务机关核查确认:税务机关收到发票及持有人确认的书面文件后,核查确认并作出处理意见。
第三步,办理换开:被抵扣发票确实抵扣,税务机关即出具《抵扣发票换开处理意见书》,换开发票以作抵扣凭证使用;被抵扣发票未经抵扣使用过或使用不正确,税务机关将发放新发票。
第四步,纳税人办理正常使用新发票:获得新发票后,纳税人应对发票进行正常使用,遵守税收征管法规,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准确的完成相关的登记、申报、缴纳税款等税务手续。
总之,重新开发票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纳税人必须准确提供原发票及其关联凭据,以便税务机关进行核查确认。此外,税务机关换开后,纳税人也必须熟悉税收征管法规,并及时申报缴纳税款。
拓展知识:
重新开发票的申请条件:一般来说,在开具发货收据时,因货物不全、货物储存受损等原因,货物已发出但发票未开出时,纳税人可以申请换开发票。
2023 01/19 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