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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接收的木工班的劳务发票,货物应税服务劳务名称可以是:木工单项劳务费吗?我没接过这样名称的发票。

84785003| 提问时间:2023 01/19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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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对于建筑业接收的木工班的劳务发票,货物应税服务劳务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当有关纳税人从事建设工程,建筑安装,装修及修理、养护、保养货物服务等劳务时,应当缴纳增值税。因此,货物应税服务劳务名称可以是“建筑劳务费”或“木工单项劳务费”等。另外,增值税发票的名称通常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卷票、其他票据等,根据实际需要可以有所不同。 拓展知识:增值税是指当一个商品或服务在销售和交付之间的价格变化时,政府对增值部分征收的税款。因此,增值税的主要目的是对增值的税收征管。增值税的基本定义是:当一个商品或服务在销售和交付之间的价格变化时,政府对增值部分征收的税款。其中,增值的是指商品的价值增加的部分,而不是出售者以及顾客之间的价格谈判。
2023 01/19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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