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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的电费是付给房东的,房东的水电费发票是物业给他们的分割单和发票(分割单,供电局开给物业的水电费发票复印件),我们支付给房东,房东再做一份分割单、物业给房东的分割单复印件、物业给房东的水电费发票复印件(实际就是供电局开给物业的)给我们,我公司以以上三个材料做为附件付款可以吗?是都需要房东另外开票呢?

84785022| 提问时间:2023 01/19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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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对于房东提供的三个材料,可以以此作为付款附件。不需要房东另外开票。该材料实际上是供电局开票给物业的,由物业向房东拆分后,房东再给我们出具一份复印件,这样作为付款材料可以起到相同的效果。 因为这其实是由电力供应机构开出的正规发票,所以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作为付款凭证,也可以作为财务核算的发票。另外,为了保证账单的真实性,建议您及时向房东查询发票的来源,以及电费和水费的结算情况是否合规。
2023 01/19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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