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咨询一下,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我们不是生产制作销售奶茶,只是在其他奶茶店买了奶茶再卖给我们的客户,我们开的发票应该是货物类的13个点的销售发票是吧,同时我们在奶茶店购进奶茶时对方给我们开的发票却是餐饮服务类发票,这种类目的发票可以作为我们公司的销售成本吗?

84785040| 提问时间:2023 01/19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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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您好,首先,您作为一般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应使用“货物类13个点”的消费税发票开具。在您从其他奶茶店购进奶茶之后,对方开具的发票是餐饮服务发票,目前我国消费税发票只有货物类和服务类两类,且餐饮服务消费税发票中的进项税收无法抵扣您的销售税,因此这类发票不可作为您公司的销售成本。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应当保存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发票必须是本人手写的,不得用副本,缺少任何必要栏次的发票均不能作为税收凭证;此外,您购买的发票还必须及时归入账务处理,并记入费用及支出明细。 总之,您购买的餐饮服务类发票不能作为您公司的销售成本。除了进项税,企业还应当支付社会保险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费用,以免造成违法违规行为。
2023 01/19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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