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请问一下客户把我们开的普票弄丢了,怎么处理呢?复印存根联盖发票章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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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如果把开具的发票弄丢,可以凭复印件作为票据处理,但应加盖发票全连号章或者根据发票贴纸发票章,同时还应对原发票进行专用和挂失表格记载处理,该专用和挂失表格应当具备以下内容:一是发票类型、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二是缴款书号、缴款书编号;三是开票日期等发票信息;四是失票原因;五是挂失人姓名、联系电话;六是审核员姓名、日期。另外,还应当在有关系统中对原发票号码加以标识,以防止被误用。
要注意,复印存根联盖发票章不能作为发票凭证使用,只能作为票据处理,仅供纳税人税收申报使用。为了确保发票凭证的安全,请您务必注意收发票的安全,并及时开具和记录发票,以及妥善保存发票凭证。
拓展知识:关于发票核销,可以采取冲红处理的方式,冲红的基本要求是冲红的发票应当清楚标明冲红字样。冲红处理完毕后,原发票无效失去记载功能,冲红处理只是用以记录事实,而不具备发票记载功能,所以,冲红处理生效后,只能使用冲红后的发票作为实际凭证。
2023 01/19 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