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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今年3月份水利基金享受优惠10%,缴款时直接减免。但优惠政策是从1月份开始的,所以1-2月缴纳的水利基金10%在3月份退回。这笔款是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还是冲减计提及应交?哪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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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在3月份缴纳的水利基金10%优惠政策是从1月份开始的,所以应当按照1-2月水利基金进行减免,然后这笔款归入营业外收入。因为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所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5节的规定,营业外收入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特别地,营业外收入只要符合合法性、可靠性和可控性,且与本单位实际经营和投资范围有关,都可以被计入营业外收入。
而在计算营业外收入时,不仅要考虑金钱方面的收入,还要考虑赠予或者捐助的物品,同时还要考虑政府减免的收入,因此,这笔减免的水利基金应该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而不是冲减计提及应交。
此外,当缴纳的水利基金的优惠政策时,政府一般会有相应的规定,因此,在确认这笔款是否可以归入营业外收入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政府相关规定,并遵守其中的规定,以免发生违法行为。
2023 01/19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