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1月彻底离职,工资下月结。12月入职社保转入新公司。薪资1月发放,两家公司都要给我报12月个税,原公司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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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讲,11月份彻底离职,薪资属于上个月的工资,应该在离职当月缴纳所得税;而12月份的薪资,则属于第二家公司的薪资,应该在12月份的个税中缴纳。两家公司都要给我报12月个税,属于正常情况,没有什么违法之处。
拓展知识:在我国,企业及个人必须依法缴纳各种税种,如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等。全国按照“一般政府税收管理原则”实行统一的税收监管管理制度,实行社会统一的税收征缴制度。缴纳税收能够增强企业的财务纪律,充分发挥企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2023 01/19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