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请教一下,如果被投资方在多年前已经注销,我公司可以将这笔长期股权投资,今年作为投资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吗?如果可以,是否需要出具投资损失审计报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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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对于您提出的弃股投资问题,法律规定,投资方在多年前已经注销的情况下,有关股权投资可以作为投资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在此情况下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出具的是报告,而不是审计报告。根据《收入税法》和解释,准备投资损失报告需要缴纳税款者,应当在认定投资损失期间,凭借财务报告或其他可靠资料,准备并在报税时提交投资损失报告。报告应有明确的计算结果、支持证据及会计处理等内容,也可以通过其他可靠资料事实证明所准备的投资损失报告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从而能够合法的减少应纳税收入,避免被税务机关处以滞纳金、暂扣银行账户款项、罚款等处罚。
拓展知识:投资损失所得税的预缴依据是根据《收入税法》及有关规定的,依托于其列明的原则,有关投资损失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月完成税款的预缴,并依照其在月度报告中报出的税款,而不是报出投资损失特定的金额,完成税款的预缴申报。
2023 01/19 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