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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而发生的退税,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城建税附加吗?

84785022| 提问时间:2023 01/19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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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退还已征收的城建税附加。城建税附加是指为完成各种城市建设任务,在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基础税种征收环境保护税、土地使用税等环境保护税种之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另行收取的必要税收,用于补助当地政府实施市政建设以及管理和维护市政设施。 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而发生的退税,不可退还已征收的城建税附加。也就是说,你不可能把退税得到的钱用于退还以前征收的城建税附加。你只能使用已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经济性税收来退还缴纳的城建税附加。 拓展知识:政府依照财政的运行需要,会采取不同的政府税收,以便获得足够的财政收入,确保实施有效的经济发展政策,落实各项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国家采取不同的税收制度,包括收入税、消费税、城建税等。
2023 01/19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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