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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员工的6月工资个税本来在a公司的,但是由于计算漏了个税,后面申报的个税的时候还是a公司申报了,后面这个员工去b公司了,6月个税在7月工资扣了,就在b公司扣了,我这个要怎么把账做平?

84785006| 提问时间:2023 01/19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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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对于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的处理,在该种情况下,应当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办理,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6月工资税已经由A公司申报,但是由于计算漏了,需要重新计算,可先把计算漏了的部分款项由B公司从7月份的工资中划出,按照A公司所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金额补缴当月的个人所得税;之后,B公司需要将此部分款项退回给员工,由员工自行与A公司协商账务的处理。由A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申报未缴的个人所得税,由税务机关审核并给予处理结果。 拓展知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职工及其他职业所得个人所得税,按月应纳税额不得低于月应纳税所得额的20%。根据扣缴义务人的工资总额,按照税率计算出应缴税款。根据中国税务总局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定缴工期,由当月的税款所属月份决定。一般情况下,当月发放的工资收入未达到税款计算标准时,应在累计计算期内累计纳税。此外,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按月申报个人所得税,将应纳税所得额报送税务机关核定,并确定应缴税款。
2023 01/19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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