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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在19年已公告注销,但工商局没通过,现在是重新注销公告还是可用19年的公告注销?谢谢!!!

84784981| 提问时间:2023 01/19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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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核准注销企业登记时,应当组织企业或者参股企业、关联公司清算,并于企业注销后3年内完成清算任务。如果在该清算期间内工商局未能对企业进行注销审核,则原19年的公告仍可使用。在企业完成清算任务后,可以重新申请注销,需要按照工商局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并重新公告注销企业信息。 拓展知识:在公司清算任务完成后,需要企业提交注销材料,包括:全体股东同意进行注销的书面决议;查看全体股权变更登记、备案和审查;企业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各种权利义务的登记和当事人的承诺等。审核办理注销流程后,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企业出具印发《企业注销证书》,完成注销手续。
2023 01/19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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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