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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申请一般纳税人资质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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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一般纳税人资质与条件来源于《海南省税收政策性文件实施细则》。根据相关规定,即海南省居民企业于本省经营收入额超过本文件所列限额,有效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生应税销售额累计超过50万元的,可以申请由海南省税务机关认定的一般纳税人。
具体要求如下:
一、税收收入额条件:
1、企业经营收入额在我省最近一个纳税年度超过10万元;
2、有效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本省最近一个纳税年度超过10万元;
3、发生应税销售额累计超过50万元。
二、报税和纳税记录条件:
1、在本省最近一个纳税年度内及之前纳税年度全部报税,无欠税行为;
2、有法定记账凭证,且记账准确,纳税记录完整;
3、企业已缴清纳税费用。
三、其他条件:
1、企业必须有合法的经营范围和注册地址;
2、企业必须有合法的税务登记;
3、企业必须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企业必须拥有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
5、经营者非法占有或挪用税款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申报申请或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拓展知识: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除了需要满足上述资质与条件外,还需要准备申报材料,一般主要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填写申报表上报税务机关等。
2023 01/20 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