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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是不是工资薪金,股息红利,劳务报酬所得,都是分别汇算的,还是要综合起来的

84785027| 提问时间:2023 01/20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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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标准是按照“年度总收入-本年度总减除数”计算,以计算出纳税额来完成汇算清缴。本年度总收入包括工资薪金、股息红利、劳务报酬所得等多种所得,而本年度总减除数由多种减除数所得组成,包括税前扣除数、专项附加扣除数、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数等多种,原则上,这些项目都要计入税额的计算,所以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应该把这些所得和减除数综合起来进行计算。 拓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基数是按照年度总收入减去本年度总减除数后的余额来确定的,在计算税额时,应该把各项所得和减除数情况综合起来确定税收基数,确定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2023 01/20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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