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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股纳税人,本年1月将库存原材料发出,委托乙公司加工成鞭炮,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发出原材料的账面成本为80000元,支付加工费20000元,取得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月符合抵扣规定:乙公司同类鞭炮的计税销售额为1500000元(不含增值税)。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待售,次月甲公司将全部鞭炮以1480000元的价格(不含增值税)对外销售,款项以银行存款收论。鞭炮的消费税税率为15%。要求:(1)计算甲公司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计算由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84785036| 提问时间:2023 01/20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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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1)甲公司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销售额×单位税率-税前账面成本;根据题意,计算得应纳税额为:1500000×17% - 80000等于149200元。(2)由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480000×15%=222000元。 拓展知识:增值税是中国的一种财政转移性收入,是指纳税人从购进原材料、设备等到销售产品过程中,支付的税费,即从收入中扣除的税款,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两大类,它们的区别是:增值税是以生产经营场所或者产品的价值增加作为征税的依据,而消费税则以消费者购买产品的价格为征税依据。
2023 01/20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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