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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总包A公司给劳务B公司代发工资,B给A提供发票。但代发工资里的工人有劳务C公司的工人,这种个税怎么报?账怎么处理? B公司用了C公司的工人,A公司代发工资的时候有C公司的工人 但是A和B有代发协议,A和C没有,这样也可以吗

84785003| 提问时间:2023 01/20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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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在发放工资时,应向劳务B公司开具发票,B公司累计每个月缴纳所有劳务员工的一次性个人所得税,其中包括来自C公司的工人劳务员工。另外,A与B公司之间应签订劳务发放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签署后,B公司将负责给A公司的员工报酬的支付,以及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A公司将负责向B公司支付代发工资报酬总额的服务费用。 由于A公司和C公司之间没有任何协议,因此A公司不需要对C公司的工人劳务支付报酬,以及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A公司只需要按照代发协议向B公司支付应付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将代发工资差额支付给B公司。B公司负责给来自C公司的工人支付报酬,以及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此外,劳务发放的过程中,A公司和B公司应尽可能考虑确保劳务人员的权益,遵守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和劳动法律法规,实现合理支付、公平就业。
2023 01/20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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