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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调拨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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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行政事业单位调拨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将自身拥有的固定资产在内部单位之间进行调拨,通过固定资产账务处理过程来完成固定资产调拨工作。其重点在于,要将固定资产现金收入或计提的折旧费用的收入登记到账务处理科目上,使得财务科目相关的账务处理能够准确,高效,及时地完成。
1、完成账务登记,在固定资产转移的日期和目的单位内,要完成固定资产账务登记,记录转移价值,价值类型,数量,单位,规格,型号,折旧状况,折旧方法,账务科目等信息。
2、结转折旧费用,根据所转出的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结转已发生的折旧费用,将已发生的折旧费用从固定资产账务类科目结算至损耗科目 。
3、填制转移凭证,根据固定资产账务登记情况,填写相关单据,核对凭证。
4、调出记账,在调出单位上,将由于调出资产而产生的收入或折旧费用等调出账务过程记账。
5、调入记账,在调入单位上,将因调入资产而产生的支出或增加折旧费用等调入账务过程记账。
拓展知识:调拨固定资产的实施操作应按照规定的折旧率及折旧方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其中需要注意的有:折旧方法的选择,确定折旧的起止日期,需要在原账务处理科目上结转未折旧的固定资产升值部分,以及结转调出单位计提的折旧费用等。
2023 01/20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