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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为什么,分包方给发包方开的工程施工的发票上直接是工程服务,没有区分材料,劳务等明细,那分包方自己取得的材料发票,与开出去的服务不匹配呀,还是说,工程服务包括料工费

84784959| 提问时间:2023 01/20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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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对于分包方给发包方开的工程施工发票上直接是工程服务,没有区分材料,劳务等明细,这是因为根据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办法,施工进度款的发放以及合同价款的结算,发包方一般只要求发票上注明工程服务,而不要求具体分解材料费、劳务费等明细,也就是说,工程服务包括料工费,施工服务是包括分包方取得的材料费,劳务费及其它安装施工费用,因此,这些发票也可以作为分包方取得的材料发票,在发包方开具施工服务发票时,只需要将发票的价款分别拆分开来,将材料费、劳务费、安装等服务费用分别开具发票,就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另外,从税务的角度来说,如果发票的价款已经明确的将材料、劳务和安装服务费用明确拆分,并且发票中所开具的费用与实际材料、劳务和安装服务费用相符,也可以作为税务管理中的发票依据。
2023 01/20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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