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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集团公司的孙公司借款给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子公司是孙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84784994| 提问时间:2023 01/20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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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如果集团公司子公司是集团公司孙公司控股股东,那么孙公司向子公司借款可以免征增值税。这是因为,增值税法规定,同一家及其分支机构之间的货物及劳务的提供,不属于纳税范围,因而不受增值税征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另外,《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8条规定,集团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的贷款业务也不属于纳税范围,因此也可以免征增值税。 总之,如果集团公司子公司是集团公司孙公司控股股东,那么孙公司向子公司借款可以免征增值税。但是,对于其他情况,需要开展完整的税务登记,并缴纳增值税。 拓展知识:除了以上的增值税,还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这些税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支付。此外,中国的税收制度还在不断改革和调整,企业和个人需要密切关注最新的税务政策,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3 01/20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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