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好,甲公司和丙公司发生交易,丙公司的把款项付给了甲公司,未开票,后期因为甲公司有纠纷,就委托的乙公司给丙公司开票,那这种情况,甲公司应该怎样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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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甲公司在发生丙公司的款项付款交易,未开票之前,应先在应收款科目增加一笔记账,金额录入但是实际未付现金,即可记账完成,可以如下记账:
1. 应收账款:应收款XX元;
2. 银行存款:未扣款XX元(此处为实际未付现金);
此后,当乙公司开具发票给丙公司时,可在此基础上做账:
1. 应收账款:应收款XX元,贷项减少;
2. 银行存款:现金收入XX元;
3. 货物销售:销售额XX元;
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XXX元;
这样,甲公司就可以完成从丙公司付款收到发票后的记账工作。
拓展知识:
在此过程中,甲公司需要注意两点:
1. 丙公司支付款项时,需要及时记账,尽量避免影响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2. 对于开票,甲公司需提供开票材料,方便乙公司开票,及时完成。
2023 01/20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