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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是购买方,A公司是销售方,A公司开出发票,开的是我司税号,公司名称开错了,会计未发现错误已抵扣了,后A公司又开了冲红,我司没办法开红字发票,怎么操作?

84785040| 提问时间:2023 01/20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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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要求A公司再次开出新的发票,并保证该发票的准确性。如果A公司无法提供新的发票,你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并将其作为有效的抵扣凭证。另外,你也可以采取分批抵扣的方式,先将A公司错误的发票报销,而后根据情况申请退税,这样就可以申请使用红字发票了。最后,建议你还应留存有关证据,提供相关信息,以避免税务机关发现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抵扣凭证。 拓展知识:红字发票是指以“红色字体”标注注明“冲红”的发票。红字发票的功能:它可以用于抵扣已经缴纳过税款的冲红发票所抵税,它可以帮助企业减少赚取的收入,以及减少购买货物所用的税额。
2023 01/2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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