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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退回的诉讼费,金额记入,管理费用贷方,还是用红字记借方

84784958| 提问时间:2023 01/20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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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法院退回的诉讼费金额应记入管理费用贷方。诉讼费是企业为了解决合同争议或其他所有权纠纷,而支付给律师、法官、审计处、收税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相关机构的费用。由于法院退回的诉讼费金额表明企业本次诉讼活动未取得预期的成果,因此诉讼费金额应当记入管理费用贷方,不应采用红字记借方的方式。 拓展知识: 此外,企业还应当遵守《会计准则》中有关费用支出的规定,在确认其属于支出的前提下,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记入费用,以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企业还应当注意尽快完成费用认证工作,如未能及时认证,可能会导致财务报表显示的费用超额或不准确,从而影响财务状况的反映。
2023 01/20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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