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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中涉及或有负债(可计量)是否应当记入成本?

84785035| 提问时间:2023 01/20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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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应当记入成本。负债在合并中可计量且有实质性影响时,应当将其记入合并前被合并方的无形资产成本,实质性影响是指影响合并后被合并方经营活动的经济利益、税务便利或可能对合并后被合并方获取现金流收入的实质性影响。 因此,如果负债在合并中可以计量且具有实质性影响,如影响被合并方经营活动的经济利益、税务便利,或可能收入现金流,则应将其记入合并前被合并方的无形资产成本。 拓展知识: 根据《会计准则》,在合并双方财务报表及其附属交易后的会计处理中,合并时需要将被合并方的报告期负债(无论是否可以计量)全部记录在合并前一期的被合并方报告期末且债务被披露在合并前的相关账册中。
2023 01/20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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