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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垫款为公司购车,分期付款的利息没有发票,仅有购车贷款合同和每月支付的流水证明,利息能不能计入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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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购买财务资产的支出,必须有可验证发票、契约以及供应商的账户证明,方可计入资产。因此,股东垫款的分期付款利息属于购车贷款,但是只有购车贷款合同和每月支付的流水证明,而没有发票,因此不能作为财务资产计入资产。
但是,可以采用间接取证法,通过商业信用报告等方式对购车贷款合同进行可验证,以确认股东垫款及分期付款利息清楚有效,以备记账和资产记账。
此外,股东垫款的分期付款利息应归入财务费用,财务费用通常是指企业为了购买财务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手续费和其他购买财务资产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023 01/20 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