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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星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月发生如下流动负债业务,根据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了如下账务处理。(1)1日,1月1日向银行借入100000元,期限9个月,年利率12%,该借款本金到期后一次归还,利息分月预提,接季支付。编制会计分录如下:1月1日借入短期借款:1月末,预提1月份应计利息:2月末预提2月份利息的处理与1月份相同。3月末支付第一季度银行借款利息:第二、三季度的会计处理同上。10月1日偿还银行借款本金: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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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1)1月1日借入短期借款:应收短期借款100000元,银行存款100000元。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00000元
贷:应收短期借款 100000元
(2)1月末预提1月份应计利息:根据借款期限和年利率,1月份应计利息1200元(100000 * 12% / 12)。
会计分录:
借:应计利息 1200元
贷:应付利息 1200元
(3)3月末支付第一季度银行借款利息:第一季度银行借款应支付利息1200元(100000 * 12%×3 / 12)。
会计分录:
借:应付利息 1200元
贷:银行存款 1200元
(4)10月1日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偿还银行借款本金100000元,余额0元。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00000元
贷:应收短期借款 100000元
拓展知识:应收短期借款是企业接受短期贷款或拆借款款项,以实现企业经营运作资金的筹集形式,是一种常见的流动资金筹集方式。应付利息是指企业借入短期借款或发行债券后应在期满时付给贷款方(或债券投资者)的利息支出。
2023 01/20 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