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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当月的发票购买方说没有收到,丢失了,销售方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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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根据《增值税收入管理办法》的规定,当月的发票购买方没有收到,丢失了,销售方应当按照以下几个步骤处理:
1.首先,发票购买方应当就发票丢失一事提出书面请求,并向购方提供购买货物、劳务及其他相关资料;
2.其次,销售方应当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失窃及遗失登记表》中填写发票丢失的情况,并将其提交税务机关;
3.税务机关会在收到双方的书面请求后,审核确认后,决定是否发放补开发票.
4.最后,若税务机关同意补开发票,则发票购买方应当按要求支付相应的增值税,以及销售方根据相关费用征收收取的补偿费用。
拓展:同时建议销售方,应当在开具发票的时候,加强发票的安全性工作。一方面应当避免现金交易,交易必须是银行转账;另一方面,发票一经开出,应立刻做好发票的存档、收发工作,切实加强发票的管理。
2023 01/20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