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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和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这两个需要计提吗?

84785022| 提问时间:2023 01/21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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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和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是指政府给予企业投资建设水利工程、改善环境等措施所产生的收入,因产生方式不同,该两类收入计提方式有所不同。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应按财务会计准则第13章《水利建设收入》的规定,分期计提待摊费用。即,分期把收入确认在期末结转收入时,逐期将该类收入计入本期收入中,在附列账表上做专项计提。 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是指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依据有偿提供行政服务的原则,在服务提供的前提下收取的费用,这种收入是由企业自身收取的,不是由政府收取的。因此,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不必计提待摊费用,但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处理。 拓展知识:水利建设收入,是指政府投资建设水利工程、改善环境等措施所产生的收入。其特点是:收入由政府收取,收入分期确认,期末结转收入,计提待摊费用。而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是指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依据有偿提供行政服务的原则,在服务提供的前提下收取的费用,这种收入是由企业自身收取的,不是由政府收取的,不需要计提待摊费用,但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处理。
2023 01/21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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