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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播公司,选择的简易征收,是所有业务都按简易征收吗?偶尔转让固定资产也是按简易征收吗?

84784994| 提问时间:2023 01/21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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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简易征收是指企业核定销售收入、服务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的,或按一定程度计提扣除的所得,经审核后采取年度直接按收入总额平均税率计算税款的征收方式。因此,文化传播公司对于所有业务,在营业收入未超过1000万元以下,或按一定程度计提扣除的所得,均应采用简易征收,而偶尔转让固定资产,则不受简易征收的规定影响,依“增值税普通征收”方式计算资产转让时税额。 此外,为了了解文化传播公司的所得税,它还应考虑最新政策,如近期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其中对简易征收方式作出了调整。例如,在原有收入上,简易征收首付款补偿税率从8%降至3%。 根据上述政策调整,文化传播公司应提供所有业务的营业收入证据,以了解其是否符合简易征收的要求,以及对于资源转化的收入是否适用简易征收。
2023 01/21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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