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9月1日销售A商品5000件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每件商品的标价为 200 元(不含增值税),A 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每件商品的实际成本为 120 元,由于是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予购货方 10%的商业折扣,并在销售合同中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A商品于9月1日发出,购货方于9月9日付款。 该项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写出以 下会计分录。 1)9月1日销售实现时: 2)9月9日收到货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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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1)9月1日销售实现时:
应收账款:5000 x 200元 = 1000000元
商品销售:5000 x 200元 = 1000000元
应交税金:5000 x 200 x 13% = 130000元
增值税:130000元
成本:5000 x 120元 = 600000元
2)9月9日收到货款时:
银行存款:1000000 x 90% = 900000元
应收账款:1000000 x 10% = 100000元
现金折让:100000 x 8.3% = 8300元
应收账款减免:8300元
以上分析表明,甲公司2020年9月1日销售A商品5000件属于一次性履行履约义务,9月9日收到货款的计算会计分录即上文所述。
拓展知识:现金折扣是指企业给予采购方以现金减免的折扣。商业折扣是指销售方给与采购方的扣除行为,不以现金方式减免,而是减免采购方欠款的金额。两者都是企业为抢占市场份额、加大市场竞争力而采取的市场策略。
2023 01/21 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