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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收到的税务局退回的增值税1万元,但是这1万元在以后还是要缴纳的,只是缓缴纳,我收到款怎么做分录?

84785022| 提问时间:2023 01/21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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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答:从分录方面来讲,适用于收到税务机关退回增值税1万元的缓缴义务,应录入如下凭证: 1、借:应交税收-增值税1万元; 2、贷:银行存款-收到税务机关退回的增值税1万元。 从税收分析方面来讲,税务机关退回的增值税1万元应作以下处理: 1、应填写“付税凭证”; 2、在凭证上填写“税务机关退回增值税1万元”; 3、注明已交税金1万元; 4、将收到的税金缓缴纳至未来实际应缴纳的期限; 5、在税金缴纳日期前按原定税金金额进行缴纳。 拓展知识: 缓缴指的是纳税人将原计划在一定期限内正常缴纳的税款,在当期的缴纳期限内暂不缴纳,延期至指定的期限之前一次性缴纳的情况,缓缴可以是整笔款项或部分款项,缓缴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2023 01/21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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