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请问一下如果年底报表上本年利润总额为350万,但是次年汇算清缴之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小于300万,这样还是小微企业吧? 是不是季度预缴所得所时参照的小微标准是按季度报表上的本年利润总额?一旦季度的本年利润总额超过300就不算小微,但汇算清缴之后如果小于300还是算小微,此时会退回季度多交的所得所?

84784973| 提问时间:2023 01/21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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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是的,根据国家规定,凡是年度利润总额少于300万元的微型企业在按季度预缴所得税时也可以按企业所得税法小微型企业优惠处理来参照计算,如果季度本年利润总额超过300万,则属于一般纳税人所得税处理,需按规定缴纳所得税,如果本年度报表上本年利润总额为350万,但汇算清缴之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小于300万,仍可按小微企业优惠处理,此时会退回季度多交的所得税。 拓展知识:由于小微企业规模较小,成本高,资金容易紧缩,政府分配资源较少,企业运营存在经营风险,为了让小微企业更加容易社会基本准则,政府鼓励小微企业,为了让小微企业受到政府税收优惠,政府给予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2023 01/21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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