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我想问下我们是种沃柑的,是有限公司,去年买沃柑,人家对公转了10万给我们,没叫开票,我们没确定收入,零申报,现在人家要求补开票,怎么处理呢?目前也不是卖沃柑的季节了

84784985| 提问时间:2023 01/21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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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答案: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用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收入,必须具备“确定性”和“实质性”两个基本要件,也就是说,需要提供发票、单据等“有形的事实依据”,以确认收入的发生。 因此,如果仅有一方出具的10万元的款项,没有发票作为证明,则缺乏“有形的事实依据”,无法满足“确定性”和“实质性”,从而无法作为企业的收入,从而不能计入本年度的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此时,您需要尽快与对方沟通,尽量获取有效的发票证明,以确认此批款项的发生,并统一将之前缴纳的税款补缴完毕,以满足当年度纳税义务。 拓展知识:企业在申报所得税时,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认应纳税所得额,确保企业纳税完整、准确,避免纳税不实而产生的后续责任,从而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023 01/21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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