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们在建工程是自己买材料然后包给别人做,现在已经投入使用一年了,不含税的总金额已经知道了,但是税额是按对方开发票的税点来付给对方,对方已经开了一部分发票,还有一部分发票没有开,这种情况我要暂估固定资产入账吗?另外我付了对方一部分钱,还有一部分钱没有付对方就没有开发票,这部分欠的钱我现在没有钱付给他,现在和对方签订了就是按4厘付息给对方,这部分利息怎么处理呢。希望懂的老师给出建议,谢谢

84785037| 提问时间:2023 01/21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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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首先,关于暂估固定资产的入账,根据《会计法》的相关规定,一般采用支付发票金额的入账方式,即已开发票的,按照开票金额暂估入账,未开发票的金额可根据劳动报酬、暂估支出和材料费等支出,按支出金额暂估入账。 其次,关于未付款项按4厘付息的情况,现付息方式以及现金支付应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如有条件,可以把欠款整体转换成一笔“贷款及应付利息”,纳入主营业务收入的支出项目,如果无法支付,则可把未付款和未付利息纳入准备金,应按照准备金管理办法处理,并于年初、年末结转其他经营收益。
2023 01/21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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