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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食品零售企业年售含税销售额为150万元,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3%的税率。该企业年购货金额为80万元(不含税),可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4785035| 提问时间:2023 01/21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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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根据上述情况,东方食品零售企业的年售含税销售额为150万元,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3%的税率。此外,该企业年购货金额为80万元(不含税),可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东方食品零售企业应向税务机关申报营业税。具体来说,该企业应缴纳13%的增值税,即150万元×13%=19.5万元,申报营业税从每月到次月的13-23日,缴纳营业税从每月23-25日;抵扣现金购货税额,13%的增值税即为19.5万,减去抵扣的购货税额80万×13%=10.4万,剩余的为9.1万元。 拓展知识:税收类别有哪些? 税收类别有: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消费税等。
2023 01/21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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