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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给A公司产品一批价款30000元,税款3900元,由于是批量销售,给予10%的折扣。合同又规定了现金折扣的条件:2/10、1/20、N/30货已于10日发出。19日收到货款,存入银行。怎么解答。求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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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答案:
原金额30000元,给予10%折扣后,实际价款27000元,税款3510元。按照2/10、1/20、N/30条件,可以享受现金折扣:
例如按照2/10的条件,计算方式为实际金额27000 + 税款3510 = 30,510,现金折扣为30,510*2/10=6102,所以支付金额为30,510-6102=24408元。
发货日为10日,收货日为19日,现金折扣应按照N/30的条件,计算方式为实际金额27000 + 税款3510 = 30,510,现金折扣为30,510*9/30=10345元,所以支付金额为30,510-10345 = 20175元。
拓展知识:现金折扣是指企业在履行合同时可以享受的折扣优惠,一般计算出来的折扣优惠金额会影响最终的结算金额。其折扣优惠的计算方式有2/10、1/10,N/30等,N/30的折扣优惠计算方式比较容易理解,无论发货日到支付日间隔多少天,都可以按30天计算,即将最终支付金额乘以折扣,再减去折扣后金额,即为现金折扣金额。
2023 01/21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