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们学校已学校名义贷了一笔款,然后转给董事长个人用于其他项目,请问收到贷款,和转给董事长会计分录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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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首先,在贷款收到时,需要作出相应的会计分录。在会计分录中,应将借方科目记为“银行存款”,贷方科目记为“贷款”,同时,还要注意造成应收账款的应收费用账款的会计分录,记为借方“应付账款”,贷方“应收账款”。
接下来,董事长将这笔贷款转给其他项目时,需要作出相应的会计分录。在会计分录中,应将借方科目记为“银行存款”,贷方科目记为“其他项目”,同时,还要注意造成应付账款的应付费用账款的会计分录,记为借方“应付账款”,贷方“应收账款”。
总之,收到贷款,和转给董事长会计分录是:收取贷款时,借方科目为“银行存款”,贷方科目为“贷款”;转给董事长时,借方科目为“银行存款”,贷方科目为“其他项目”。
拓展知识:
会计分录的原则是“借一方信贷,贷一方信用”,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计分录的贷方和借方科目必须严格按照此原则来作出记账。
2023 01/2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