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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学教授2021年1月取得如下收入从任职学校取得工资收入¥8000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金额为¥2000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计算,李教授2021年1月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84784971| 提问时间:2023 01/21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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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李教授2021年1月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大致需如下计算:李教授2021年1月实际应纳税所得额=本月应发工资8000元-专项扣除金额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4000元。因李教授属于应纳税所得额居民的月应纳税所得额在4000元(含)以下的实质场景,故单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4000元,按照现行税法相关规定,应当适用应纳税所得额某一定额部分免税办法,故李教授2021年1月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0元。 拓展知识:2020年10月1日起,我国强化个税费改,调整了个税起征点及税率。凡是每月纳税收入比较少的纳税人,可以采用“部分免税办法” 直接扣除相关(专项附加扣除额),也就是说可以通过“专项附加扣除”来降低自己需要缴纳的个税金额。
2023 01/21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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