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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材料,合同中包含运费10000元,但是对方只能开材料款,是不是把运费的10000万加在材料单项里面,调整一下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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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一份合同中确定了物品价款、运费以及其他费用,以及物品来源时,则表明一项合同完成,价款的核算应当按照这项合同的约定来进行,不允许做其他调整。
因此,如果合同中已经规定了材料款10000元以及运费10000元,则应当分别开具两张发票,一张支付材料款10000元,另一张支付运费10000元,不可以把运费10000元加到材料款里面,调整一下单价,这样会违反合同约定,容易造成双方纠纷。
就像当事人李某与王某签订的一份合同中约定了材料款5000元以及运费5000元,李某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运费,而是将此笔费用加到材料价款上,并要求王某签字确认。王某拒绝,两人发生纠纷。最后,经法院审理,判定李某支付运费共5000元,补偿王某经济损失1000元,并赔偿王某精神损害费5000元。
可见,在采购材料合同中,开具发票时必须严格按照约定内容来进行,不允许更改,否则会发生争议,导致双方纠纷。
拓展知识:《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订立合同以满足当事人的利益,双方应当依约履行义务。” 这一条规定强调了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如果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义务,则可能被视为违约行为,并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2023 01/21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