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们一个新成立的公司,前期没有公司名称,但是为了开这个公司,花费了费用,由另一个公司代付了,现在新公司成立了,能不能让那个公司开票给新公司,新公司把钱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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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可以的,根据《中国税法》的规定,如果新成立的公司向其他公司购买货物或服务,备注为其他公司发票,则可以开具相应的发票,按照正常的税收程序缴纳税款。另外,新公司也可以采取逆向收费的方式,即购买货物或服务后,支付货款,并向已经为其支付过货款的公司开具发票。然后再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这样,可以避免把税款欠账,从而节约了新公司的费用开支。
对于新公司而言,发票的开具要按照税法规定执行,以避免任何税务风险。另外,建议新公司注册税务登记,获得税务机关的正常认定。在此基础上,即使发票不够,也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可以避免把税款欠账,从而节省本身的税收开支。
另外,在开具发票时,应记录发票的信息,比如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等。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开具和使用发票的正确性和合法性。
同时,建议新公司设立一个财务部门,在这个部门里,可以有专门的财务人员来负责财务管理和税务管理,妥善处理和开具发票,确保公司正常缴纳税款。
2023 01/21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