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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7月,销售粮食白酒3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0万元;薯类白酒5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50万元。已知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 【任务要求】计算甲白酒生产企业当月的应纳消费税。

84785003| 提问时间:2023 01/21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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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首先,根据问题中提到的信息,甲白酒生产企业当月销售粮食白酒3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0万元,薯类白酒5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50万元,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因此,甲白酒生产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合计应为: 粮食白酒消费税=200万×20%=40万元 薯类白酒消费税=50吨×500克×0.5元/500元=12.5万元 总消费税=40万+12.5万=52.5万元 故甲白酒生产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合计为52.5万元。 在计算应纳消费税合计时,不分税种,把各种消费税金额加总后即为应纳消费税合计。 拓展知识: 消费税一般分为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税率,其中比例税率是按照税额占销售额的比例来计税,可高可低,而定额税率是按照某一定期间内每单位产品或每度服务等收取一定数额的税款,一般不可变。
2023 01/21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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