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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我公司每月20号发工资,个税申报可不可以在每月15号申报

84785027| 提问时间:2023 01/22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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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老师好!关于您提出的有关每月20号发工资,个税申报可不可以在每月15号申报的问题,我来作一个详细的说明。 根据中国的税收规定,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在每月月末或者上季度末(一般为本月25日或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报税。而且每月20号发工资,个税申报以其发薪当月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填写个体财务报表,最后到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 因此,每月20号发工资,个税申报不可以在每月15号申报,因为发薪当月个税申报要求发薪当月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而当月应纳税所得额未出现在账上,所以不可以在15号申报,应该在上季度末(一般为本月25日或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报税。 拓展知识:税收规定有三大原则,即:一致性、公平性和方便性原则,这三大原则是税收规定的核心,也决定着税收征收的有效性,在实务中,要以这三大原则为准则,结合税收征收的对象,对象负担等原则,制定合理的税收规定。
2023 01/22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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