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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请问我方收到A公司的货款,备注是B公司货款,然后收到B公司开给我们的进账发票,之后我们又开票给A公司,这个业务操作是合规的吗

84785037| 提问时间:2023 01/22 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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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这种操作是不合规的,因为它会涉及到一些税务等方面的问题。由于收到的是A公司的货款,备注说B公司货款,那么可能涉及到货款的汇款出口,货款的实际收付可能与外汇管理有关,需要符合外汇管理的法律规定。同时,税务上也会有影响,因为实际发生的货款与收到的货款可能存在不同,这将会引起税务方面的问题,会导致不同的税收计算结果。 因此建议以收到的实际货款作为出账依据,开具发票给支付货款方,做到货款来源合法、出账发票真实可靠。拓展知识:为了避免所涉及的税务、外汇管理等问题,建议企业在货款收付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货款相关的外汇出入境业务,实现资金的正规流通。
2023 01/22 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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