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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个人承担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还是其他应付款?有哪些依据?可以详细解释一下吗?

84784973| 提问时间:2023 01/22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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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社会保险属于财政收入,个人支付的社会保险应当计入其他应收款。关于个人支付的社会保险应计入其他应收款的依据,一般按照财政收支平衡的原则,及社会保险的收益,收入的性质来认定。 其中,财政收支平衡原则是指:每年的财政收入能够满足财政支出;社会保险的收益,收入性质是指社会保险收入多来自社会保险费收支,及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其中社会保险费收支收入量最大,属于财政收入,而基础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又能实现政府财政补贴个人实现社会保险经济分担的目的,因此社会保险收入也是财政收入。 因此,综上所述,个人支付的社会保险应该计入其他应收款,不应计入其他应付款。 拓展知识:社会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保险费收入和政府补贴,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来源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补贴、投资收益以及外资给予的国际援助等。
2023 01/22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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