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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上任会计缴纳了上年度第四季增值税及附加税,还有今年一季度的增值税及附加税没有计提,现在补计提我分录如何做呢

84785037| 提问时间:2023 01/22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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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增值税和附加税的计提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按月度计提;二是按季度计提。 要补计提上年度第四季度增值税及附加税,可通过本年度三个月份的税金金额预估计提,录入分录时,以上年度第四季度预估计提增值税及附加税为科目,以应交税费-上年度第四季度增值税及附加税-本年度一季度预估计提为对方科目,金额为税金金额之差,正负号根据税金金额之差的正负确定。 要补计提本年度一季度增值税及附加税,可以按实际已交费用的方式进行计提,录入分录时,以应交税费-上年度第四季度增值税及附加税-本年度一季度增值税及附加税为科目,以现金为对方科目,金额为应交税费之差。 拓展知识:在计提增值税及附加税时,会计编制分录时,应当严格按照会计准则,正确确定会计科目和贷值方向,才能保证会计记录的真实可靠。
2023 01/22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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