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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老师,公司更名之后有几张电子普通发票还是开的原来的公司名称,现在联系对方冲红重开,对方说不行,这种情况怎么办

84784990| 提问时间:2023 01/22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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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这种情况,可以先尝试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关需求。通常情况下,被冲红的发票,要销毁,不得继续使用;被变更的企业名称,会发出一个《增值税普通发票抵扣登记表》(简称抵登表),用于供应商对原发票的报销和抵税。另外,供应商也可以凭借抵登表,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重开发票,获取新公司名称的发票,不过,申请重开发票有一定的时间和税务环节限制。 拓展知识:上述情况中,抵登表是指在已开出或者被冲红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基础上,请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新的抵扣登记,从而实现对原发票的报销和抵税的程序。企业可以在税务机关出具的抵登表上,清晰地展示出发票所发票面和税务登记表面,内容相关的内容,从而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023 01/22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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